英雄烈士名誉不容诋毁霍某侵害凉山烈士名誉权荣誉权公益诉讼案宣判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10-12 14:03:20  阅读:964+ 来源:自媒体 作者:最高人民检察院

原标题:英豪勇士声誉不容诽谤!霍某损害凉山勇士声誉权、荣誉权公益诉讼案宣判

近来,河北省保定市中级法院揭露开庭审理了保定市查看院诉被告霍某损害凉山勇士声誉权、荣誉权公益诉讼案,当庭判定霍某经过国家级媒体揭露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本年3月30日18时许,四川省凉山木里县雅砻江镇发作森林火灾。3月31日下午,因风力风向骤变,突发林火爆燃,赵万昆等27名森林消防指战员和杨达瓦等3名当地扑火队员在扑火举动中壮烈献身。4月2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处理部同意,赵万昆等27名森林消防指战员为勇士。经四川省政府鉴定,杨达瓦等3名当地扑火队员为勇士。社会各界对凉山勇士的献身纷纷表示哀悼。但是,霍某却在其微信朋友圈中对凉山勇士救火献身一事揭露宣布带有侮辱性的不妥言辞,诽谤凉山勇士的道德和形象,引发了广阔网民的气愤。

保定市查看院发现该案头绪后敏捷介入、依法履职,积极开展调查取证作业,发动公益诉讼案子处理程序。在依法实行诉前布告程序且布告期满后凉山勇士近亲属没有提申述讼的情况下,该院作为公益诉讼申述人,于8月30日依法向保定市中级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要求追查被告霍某损害凉山英豪勇士声誉权、荣誉权的民事责任,恳求判令被告经过国家级媒体揭露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保定市中级法院以为,赵万昆等30名勇士在补救凉山森林火灾中,奋不顾身,勇闯火海,表现出的大无畏英豪主义精力令人敬仰,全社会都应当崇尚、学习英豪勇士。被告霍某在微信朋友圈发布的不妥言辞,曲解、丑化了凉山勇士的业绩和精力,损害了凉山勇士的声誉权、荣誉权,伤害了社会公众对英豪勇士的情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公益诉讼申述人的申述理由足够,契合法律规定,被告霍某依法应承当相应民事责任,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定。

人大代表、媒体记者、高校师生、被告亲属等80余人旁听了该案庭审。(查看日报 肖俊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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