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立法处分过马路垂头玩手机有必要
来历: 新京报
近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同意经过了《嘉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法令》,法令进一步清晰和细化了文明行为标准,针对“垂头玩手机”过马路等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则,今后行人过马路时“垂头玩手机”最高可罚50元;机动车驾驶人从车辆上向外抛撒废物最高可罚款200元。此事引发网友热议,有人以为立法处分很有必要,也有人以为归于小题大做。对此,你怎么看?本期“京报查询”(新京报与清研智库联合推出)打开查询。
■ 周围谈论
立法标准过马路玩手机,作用值得等待
自从智能手机遍及后,逐步催生了一个新集体——“垂头族”,且有越来越强大的趋势。对“垂头族”来说,手机成了日常日子中顷刻不行别离的一部分:吃饭看,走路看;睡前看,醒后看;有时刻时长时盯着看,时刻不行时见缝插针也要看。一瞬间不看手机就感觉“不知所措”,哪天忘带手机更似“魂不守舍”。
不分场合地过度玩手机,既不利于个人身心健康,有时还存在安全隐患,尤其是过马路玩手机,因注意力彻底在手机上,无视交通信号灯和过往车辆,交通安全隐患极大。近年来因行人过马路看手机构成交通事故的事例并不罕见,不少人乃至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价值,经验可谓沉痛。
其实,对大多数人来说,并不是不知道过马路玩手机的损害,仅仅总抱着侥幸心理,不以为意。或明知不对,却难以自我束缚,“骑虎难下”。因而,当令经过立法的方法强制标准,以外力引导人们构成自觉,脱节手机依靠,纠正不良习惯,不失为一种值得必定的方法。
这往小了说,有利于个人身心健康,有利于保护正常交通秩序,往大了说,也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表现。虽然其在操作层面上还有待进一步细化完善,但作用仍值得等待。 □井彩霞(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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