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邵阳一乡民竟栽培数十株罂粟,已被毁掉!
导读:4月16日上午,隆回县桃花坪大街富隆村干部在造访时发现三十余株罂粟苗,大街禁毒办及法律大队当即出动人员赶往现场检查,并联合派出所一起将该片罂粟苗悉数进行根除、毁掉。
经了解,这些罂粟苗为富隆村六组乡民陈某栽培,现在陈某正在承受查询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分法》第七十一条规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能够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许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不合法栽培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许其他少数毒品原植物的;
(二)不合法生意、运送、带着、持有少数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许麦苗的;
(三)不合法运送、生意、贮存、运用少数罂粟壳的。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老练前自行根除的,不予处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则:不合法栽培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概强制根除。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控制,并处分金:
(一)栽培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许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栽培的;
(三)抵抗根除的。
不合法栽培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许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分金或许没收产业。
不合法栽培罂粟或许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成前主动根除的,能够革除处分。
图文来历:隆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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