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汕尾三名被告人均当庭表明认罪
城区检察院成功处理首例不合法捕捉水产品案
..........................................
近来,城区人民检察院申述的3宗不合法捕捉水产品刑事顺便民事公益诉讼案子在该区人民法院揭露审理,这是该区检察院办结的首例不合法捕捉水产品公益诉讼案。
上一年,该院公诉部分在检查申述多起不合法捕捉水产品的案子中,发现徐某某等多人危害社会公共环境、损坏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危害了国家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现实,遂在刑事检查时,第一时间将头绪移送该院公益诉讼部分处理。
该院经检查以为, 3宗案子的3名被告人违背维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期运用禁用的电鱼方法捕捉水产品,情节严重,触犯了刑法,构成不合法捕捉水产品罪,应负刑事职责。
一起,3名被告人电鱼的行为危害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损坏水生生物多样性、污染水体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承当相应的民事侵权补偿职责,要求3名被告要增殖放流价格不低于58500元的鱼苗修正海洋生态环境,并对其不合法捕捉行为所形成的生态环境危害在市级媒体上向大众揭露赔礼道歉。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就犯罪现实的确定等方面做了举证质证、宣布公诉定见;公益诉讼申述人针对被告电鱼损害生态环境公益、民事职责承当等方面宣布定见,并展开维护海洋环境法治教育。 3名被告人均当庭表明认罪悔罪并赞同实行刑事顺便民事公益诉讼悉数诉讼请求。
当天,该区人民法院已作出判定支撑该院悉数诉讼请求,并将择日与该院联合展开生态修正增殖放流活动。
汕尾日报记者:刘佳伦
来历:汕尾日报
假如你想知道陆丰事
扫一扫二维码了解更多陆丰身边事
职责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