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14岁少女长达三年谁给了鲍某明肆无忌惮的勇气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4-18 00:49:39  阅读:6648+ 来源:自媒体 作者:铁血讲武堂

原标题:性侵14岁少女长达三年,谁给了鲍某明肆无忌惮的勇气?

文 | 蒋校长

非知名军网铁血网创始人,五道口男子技校辍学,军品材料砖家;微胖界军宅戴表,懒癌强迫症晚期;女军迷之友(自认),战忽局临时工。

一个寻常的黄昏,十几岁的女孩儿像往常一样,和同学们一起有说有笑地走出校门,开心地聊着爱豆、八卦,叽叽喳喳讨论着周末去哪儿玩。

谁能想到这时候,就在女孩们斜上方几十米的地方——学校对面的居民楼里,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正盯着她们的身影满心邪念。

在他身后几米处,被软禁的14岁少女李星星(化名),惊恐地看着他缓缓转过身,向自己靠近……

仅仅是想象这一幕,就让人不寒而栗,而李星星在挣扎、恐惧、绝望中,度过了这样的三年。

看到鲍某明被曝光的报道,我们的第一反应是“这次禽兽铁定逃不掉了”。

但现在一些媒体、律师持有这样一个观点:鲍某明这次有可能全身而退。

看看鲍某明的犯罪经过,再结合他的律师身份,你就会发现他的操作多么“微妙”。

总结下来,鲍某明有3个非常“高段”的操作:

1、故意等到李星星14岁才下手。因为14岁前属于幼女,按照法律规定,无论受害者是否自愿,只要与之发生性关系都是犯罪。

2、一直没留下是李星星监护人的直接证据。鲍某明没有和李母领过结婚证,并且故意拖着没签收养手续。因为一旦成为监护人,法律上鲍某明就不能和未成年的星星发生性关系。

3、及时销毁了李星星的“非自愿”证据。鲍某明懂得及时“擦干净屁股”,让李星星拿不出证据,证明自己被强奸了。反而利用自己优势,掌握摄像头、录音设备, 强迫女孩儿留下她“自愿”的证据。

前两点保证了鲍某明和李星星可以发生性行为。

而第三点则决定,只要李星星无法提供“非自愿”的证据,鲍某明基本上就不可能被判罪。

清醒一点的人都能看出来,这是阴阳人脱罪的常规操作。

案件细节想必这几天大家都有所了解,而越深入了解就越发现,可能存在的“反转”和作案细节一样,都让人细思极恐。

01

前期预热:拉近关系,获取信任

在大众的刻板印象中,通常会认为只有陌生人、变态才会对小孩子下手,但是通过前几天热搜话题#trigger warning#(高能预警)的投稿来看,伸向孩子的罪恶之手可能来自四面八方,甚至以熟人居多:

家长们很难主动想到自己的朋友、同事甚至亲人,会在自己眼皮子底下对孩子下手。原本可以被信任的人,却拔出了刀子,这比陌生人作案更不易察觉,更可怕。

鲍某明赢在了起点。

鲍某明也许一开始就锁定了13岁的女孩,利用自己炉火纯青的法律知识,精心策划了一场“幼女养成计划”。

2015年4月,鲍某明通过网友介绍结识李母。

经过半年多的预热期,2015年11月,鲍某明顺利带着刚满14岁的“女儿”李星星,到北京上学。

从正式一起生活,到2015年12月31日鲍某明第一次对李星星实施性侵,有了一个多月的“清白期”。

他大可以用这个时期来为自己辩解: 这大半年我可什么都没做,感情到位了我才行动的!

也许铺垫还不止这些,这大半年的时间里,鲍某明一定做过监护人才会做的事。

比如接送孩子上学放学,比如给钱,否则也不可能取得母亲和孩子两人的一致信任,信任到能把孩子托付给他。

而给孩子的生活费,也可能在日后成为鲍某明污蔑李母“默许交易”的证据。

鲍某明大可以狡辩,说李母只是他的普通朋友,李星星是普通朋友的孩子。

这个法律流氓的圈套,从第一步就设定得无懈可击。

这样处心积虑的性侵者绝非少数,有研究表明,许多性侵者会花数年时间来获取被害者家庭的信任,更有甚者,直接对亲友的孩子下手。

02

精神“真空”:软禁+长期洗脑+规范言行

李星星的活动范围是受限制的,鲍某明停掉了她的课业,除了鲍某明之外,李星星的世界没有其他活人,她被软禁在一个只有鲍某明的世界里:

出不了门,李星星的生活没有同龄人为参照。《南风窗》是这样报道的:“最开始,鲍某明不让她出门,随时收走她的手机,逼她做不愿意做的事,不许她哭,也不许她问为什么”。

没有隐私。“上厕所,鲍某明不允许她关门。他随时会登陆李星星的微信、QQ。鲍某明还在客厅安装了一个摄像头,李星星在家做什么,他随时随地都能在手机里查看”。

在鲍某明“主宰”的世界里,他是李星星唯一的世界观来源,这个禽兽当然要在世界观的高地上随地大小便:

在《南风窗》对李星星的采访里,有一个细节是这样的。

鲍某明会叫李星星“妈妈”,并说自己是“宝宝”,很像在玩“过家家”的游戏。

但想到两人29岁的年龄差,这个场面就格外荒谬。

有研究表明(Berliner & Conte, 1990),61%的低龄受害者反馈,对他们施加性侵的大人都有过角色反转—— 在受害人面前扮演小孩。

他们回忆道,性侵者会把被害者当做最特别的人来对待,像李星星回忆的那样,鲍某明常常给她灌输一种错觉,“我是对你最好的人”。

在这种“真空”的环境里,他不断暗示李星星:

“世界上没有比陪爸爸更重要的事”

“动画片、学习、你亲妈都没有爸爸重要”

就连“爸爸”对她的侵害,都是这样一个世界的“常态”,鲍某明一直对李星星说:

人和动物、孩子和家人之间,都可以“做那种事”;

他经常给李星星播放未成年人性题材影片,里面有很多爸爸、妈妈和孩子之间的色情场面,鲍某明 想方设法让她相信“别人都是这么做的”。

既然要营造“我是对你最好的人”的人设,就必然会采用物质或者其他方式讨好受害者, 展现更多的关心也是常用手段。

《财新网》的文章里,反复提到鲍某明对李星星的“照顾”和“关爱”,作者甚至把他刻画成一个“有爱心、有情义、有责任”的男性,部分描述简直让钢铁直男都能都看出“玛丽苏”文的苗头:

通过对李星星的控制,鲍某明甚至能拿出一些对他自己有利的“证据”,除了他长期给不谙世事的幼女“洗脑”之外,还得“归功”于对受害者的言行控制:

他对李星星的暴力不止在身体上,还有对“言行的规范”。哪怕李星星的微信只有鲍某明一人,他还是会禁止她发任何消息:

“沉默是金”的道理原来还能这么用?!

他反复纠正李星星说话的方式, 不准说难受、痛苦,要说“伤心”,不准说“被爸爸按在床上”,要说“你喜欢爸爸,爸爸也喜欢你”。

鲍某明成了李星星世界观认知的唯一来源,她所有的抵抗情绪,总是被一套完整的说辞包围、瓦解。

以至于这个刚上初中的孩子在第一次报警后彻底凌乱了,她想不清楚鲍某明到底犯罪了吗?

如果犯罪了,警察为啥不抓他?

如果没犯罪,那我怎么还是觉得被伤害了?

不明白为什么鲍某明对自己的态度反反复复,好的时候像个父亲,不好的时候让她感觉自己下一秒就会死。

把这些 不能撼动犯罪事实的信息,巧妙地重新组合,成功模糊了案件的焦点,削弱受害者的可信度,还能把舆论往“受害者有罪论”的方向引导。

如果鲍某明没有对李星星实施长期性侵,那么,一个失学的初中女孩怎么可能对性侵细节描述得这么全?

微博上说,李星星最近的状态极差,不知道经历了这么多事,她以后会怎样看待这样一个世界。

03

为什么李星星不早点说?

在鲍某明的“反转”操作中,他始终紧咬“两人就是恋爱关系”、“报假案是兰儿折腾的一种方式”、“真那么惨,她为什么过了半年才报案”这种论调。

必须说,李星星是 后知后觉的,这在许多儿童性侵事件中,也是阻碍其求救的根本原因——孩子们在遭受侵犯时,对性侵毫无认知。

包括在#trigger warning#话题下,许多网友的讲述中,都是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在童年真的遭遇了性侵。

李星星就在自我怀疑、纠结中度过了很多时日,也给足了鲍某明后来“自由恋爱”谎言的时间证据。

在鲍某明案曝光时,95后男艺人姚弛发了条微博,分享了自己童年被“骑青蛙”经历:

在他跟妈妈说起这个“游戏”后,妈妈第一时间告诫他不要再去那个乐园,有效避免了他进一步受到伤害。

人们总把“孩子的事没有小事”挂在嘴边,有几个家长能从孩子语焉不详的描述中,察觉危险的信号?

有网友在8岁时被父亲的同事猥亵,跟父母求助却被骂撒谎;

有投稿私信说11岁时被继父乱摸,跟母亲说了,却被认为小题大做。

也许不是没怀疑过,但仅凭孩子的口述,家长们出于人情关系、取证困难等因素,“没什么大事儿”的情况下,通常不愿意报案。

甚至还有家长“为了保护孩子幼小的心灵”,把孩子受到的侵犯美化成“叔叔逗你玩”之类人畜无害的说辞!

在大人这里求助无门,才让慢慢的变多的未成年受害者选择沉默。

更别提许多孩子在对“性”还没有认知的时候,就被灌输了性羞耻的思想。

在我们的社会观念中,性是洪水猛兽,孩子谈性就是失足,老人谈性是为老不尊。

知乎上有个问题:中国性教育的匮乏,到底会造成怎样的影响?

其中一个高赞回答:

最近几年儿童性侵案件的不断爆发,更能说明, 在性教育匮乏的情况下,坏人更是无孔不入。

甚至有孩子被“露阴癖”变态侵犯时,会产生一种“我看到了不该看的东西,我不纯粹了”这种毫无道理、但很常见的自责心理。

性是羞耻的=谈论一切与性相关的东西都是羞耻的,包括被侵犯的自己。

可能为了规避这种痛苦,跟自己和解,“李星星们”不知不觉中患上了斯德哥尔摩综合征,“为罪犯的行为开脱”。

林奕含在《房思琪的初恋乐园》中,曾这样描述房思琪在被诱奸后的自我欺骗:“爱上老师会好一点吧,相爱的人之间应该是做什么都可以的吧。”不然我太痛苦了。

李星星受到伤害、感到被孤立,一方面来自前边提到的心理控制,另一方面来自于外界对她求救信号的无视和冷漠——能提供的证据都提供了,但为什么连警察都奈何不了这个坏人?

对于李星星受到的伤害,我们每个大人都有责任,因为我们的漠视、我们造成的舆论环境和我们匮乏的性教育。

04

李星星正在遭受二次伤害

随着“爆料”慢慢的变多,不少人开始从李星星的行为上找问题,对她展开社会批判:

“三年呐,有多少机会可以逃走,为啥不逃呢?”

“这么多次被性侵,怎么就没保留下证据呢?”

暗暗站在鲍某明这边的人,只看到了李星星的“破绽”,丝毫没有看到 仅仅14岁的她,在没有大人点解的情况下,上网咨询性侵知识,她一个人去报案,70斤的她跟200斤的鲍某明厮打,她不服跳海,她向律师求助…………

她几乎做了她想得到的、可以做的一切反抗,还得顶着巨大的心理压力,想办法证明自己被强奸了。为什么还会受到苛责?

在吃瓜群众心里,只有“完美的孩子”才是合格的受害者:

首先,不能穷,否则就是想要钱;

不能撒泼,否则姿态难看,一点受害者尊严都不讲;

还不能太过理智,否则你就是没伤到位,你得哭,表现得越悲恸效果越好;

为自己发声还得选好时机,不然你就是蹭热度,就是有别的想法。

何时我们能对受害者少一点苛责,多一分理解?

还有李母, 她再失职也不可能影响李星星是受害者这一事实。而且李母已经在为自己失职付出代价了,她想过和鲍某明同归于尽,现在已经辞职全力以赴为女儿维权。现在李母应该比任何人都清楚: 不管有什么难处,都不该把孩子推向险处。

她遭受的痛苦没比李星星轻多少。

请停止对受害者家庭的二次伤害。

05

写在最后

鲍某明的罪是洗不干净的,无论是何关系,鲍某明都 利用了定位不对等的性暴力,拿少女的人生当儿戏,而且任何客观原因,都不是鲍某明对受害者进行性侵的理由。

事实上我们身边大概率还有沉默的“李星星”。一个孩子能顺利长大真的太难了。

性侵孩子的网络热度就像一贴暖宝宝,3天就不热了,7天就凉透了,而被侵害的孩子可能要用一生去承受痛苦,甚至永远都无法抚平。

不为人知的罪恶,依然在黑暗处滋生。我们有多无知,孩子就有多危险。

为了孩子,我们有太多的事需要去做,比如,别再打着为孩子好的旗号,把孩子送去“更好的环境”,你根本不知道,离开父母的孩子会遭遇什么,也许这一别,就是永别。

也不要成为缄默的亲人,别让自己成为孩子的阴影。

一次猥亵、一次性侵,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受害的孩子看不到能从黑暗中逃脱出去、指引她们的那一丝光明。

永远不要停止对性侵犯的声讨,每一次发声,都是对性侵者的一次打压。撕破黑暗的口子,事情就会慢慢的好。

参考资料:

《鲍毓明性侵一案细思极恐的12个细节》

https://mp.weixin.qq.com/s/kZ4AKBPf1ShAwsTQTv1vRg

《鲍毓明的“完美计划”》

《鲍毓明案牵出送养黑产链的非法收养:已出生孩子10万起价!》

《“高管(鲍毓明)涉性侵养女案”,还有多少疑点》

《南风窗》涉嫌性侵未成年女儿三年,揭开这位总裁父亲的“画皮”

https://mp.weixin.qq.com/s/4YeU6Wceg78LFPftIcal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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