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男孩冰淇淋店撞上玻璃门受伤,听听玻璃门怎么说?
现在网络上都在流传一句:“撞哪讹哪!死哪讹哪!”的话。看来并非虚言!前几天,笔者刚刚点评过郑州骑车人撞上隔离桩,然后隔离桩成为众矢之的,被部分媒体和市民穷追猛打的奇葩事件。这不,又一个“男孩低头看手机撞上玻璃门受伤,家长向店家索赔6万”的“讹物”事件,再次惊诧了众人的眼球。
长期以来,不管是在公众场合或者是非公众场合,只有是有人不小心被什么东西伤着了,不管你是会说话的动物,还是不会说话的摆设,总归你和你的所有者或者管理者都要成为被告!都要为“受伤者”出一次血。这俨然已成为了我们当今社会的一个“光荣”传统。
2018年6月18日,也就是端午节的上午,小杨和他的的父母一家三口去朝阳区798文化艺术区游玩。中午在一家冷饮店买了冰淇淋,父亲付款后在店外等待,小杨低头看微信往外走时,撞到了高约2米、宽0.7米的玻璃门,玻璃破裂,碎片插入小杨小腿两侧,外侧伤口缝了8针。
小杨父母就此事表示,冷饮店玻璃门上标识不明显,导致孩子撞伤。当时家人要求立即送医,但店内一名女经理阻止他们离开,要求赔偿玻璃,“强行扣押了孩子母亲身份证后才让离开”。孩子经转院、缝针后,对方没有慰问过原告,亦未提及赔偿。
事后,双方就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故将冷饮店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后续治疗费等6万余元。2019年8月8日上午,该案在北京朝阳法院开庭审理。庭上,被告是否履行了合理安全保障义务,以及原告是否存在过错及过错多少等成争议焦点。
庭审中,被告答辩称,本案原告没有尽到注意义务,应就其过错承担法律责任。当时男孩父亲在店外急切催促,致原告拿到冰淇淋后掉头猛跑,速度非常快,并在奔跑中低头看手机,因此没有看到玻璃门上标识,膝盖骨猛烈撞击钢化玻璃大门,导致玻璃破碎。被告认为,原告有能力在大门上张贴的各种标识下辨认出玻璃门,能在看到大门时做出正确反应。
此外,被告认为,本案原告父母都不在身边,未能在第一时间对低头看手机往外猛跑的孩子给予劝诫和警示,监护人负有过错。其次,被告在门上放有标识,尽到了安全注意义务。“原告当时低着头,无论玻璃门上贴什么标记都不会看清,也无法避免。”被告不同意原告部分诉讼请求。
其实,这起案件事实很清楚,小杨买买完冰淇淋后,一边低头玩手机,一边低头奔跑。然后就撞上了玻璃门。玻璃门应该说是很无辜的。大家都知道,玻璃门在商场、和大部分门面店中,包括一些写字楼已经是标配,不管是在电视机剧中,还是现实中,因为匆忙而撞上玻璃门的事都时有发生,但因此而将“玻璃门”告上法庭的倒是开天辟地第一次!
玻璃门做为一个门,存在的非常合理与必要,也并不能把其属于不安全因素。一个有行为能力的正常人因为自己的不当行为撞了上去,又和一扇门有什么因果关系呢?如果我们都把每一起不幸事故归咎于一些无法言语的物件,那么,人存在的必要性与合理性是不是就消匿了呢?更遑论人的能动性和前瞻性了!
这就像郑州非机动车道路口,为防止机动车驶入而设置的隔离桩一样。人家安安静静地杵在那里,怎么就招惹你了,成了众矢之的。如果你规规矩矩地骑车,能撞上隔离桩吗?你非要睡着了,你非要飞车而过,结果撞上了,这和隔离桩有毛线关系??难不成你撞上了行道树,还要追究行道树的责任?你撞上了电线杆,还要追究电线杆的责任??你撞上了一栋楼房,还要追究一栋楼的责任??
当然,如今你撞上了玻璃门,也竟然真的追究起了玻璃门的责任!笔者也只能呵呵两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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