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早些严打或许不会迸发第2次野味肺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1-23 20:43:18  阅读:2548+ 来源:自媒体 作者:果壳网

原标题:如果早些严打,也许不会爆发第二次“野味肺炎”

我是一个野生动物保护者,业余在网上举报非法买卖野生动物,已经举报了差不多十年了。 关于人畜共患传染病的话题,我是苦口婆心说了很久,一遍又一遍。

当你无防护地密切接触野生动物时,其实就相当于开启了一次俄罗斯轮盘赌。 直到扳机扣下,你才会知道枪膛里有没有子弹。

这几天,随着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进展,拒绝食用野生动物的呼声慢慢的升高。

中国日报、人民网等纷纷发布微博,号召拒绝食用野生动物 | 微博截图

但愿这一次,是真的能严打非法交易野生动物。

卖的不是野味,是瘟疫

记得2003年SARS开始,那时候还没有微博没有朋友圈,甚至连人人网都没有。疫情来袭,各种谣言也随之而来。我只能面对面地跟认识的人说,戴好口罩,勤洗手,别去人多的地方晃悠。不需要往外乱扔家养的猫狗,但是 一定一定一定不要碰野生动物!别摸!别养!别吃!

因为你不知道野生动物有过什么生活史,更不可能肉眼判断出一只看起来似乎正常的野生动物是否携带了某种或某几种致命的人畜共患病。疫情刚开始,没人知道传染源,甚至不清楚病原微生物是什么。但面对显而易见的高传染性呼吸道疾病时,自保的有效方式,是先尽量隔离一切微生物可能感染给人的途径。

那个时候就有人认为,我是因为自己爱动物才这么说。后来SARS查出来传染源(其实是中间宿主)是果子狸,有些人才将信将疑地听了点劝。然后广东就开始大规模扑杀果子狸……虽然果子狸本来也是野味贸易中的受害者,很多果子狸也是被人非法抓来催肥冒充养殖的。人类终于作了个大死,然后怪在了果子狸身上。

当年扑杀野味市场的果子狸正不正确呢? 从防控疫病的角度看,正确。

但气人的是,SARS刚过,又有人开始吃果子狸了。不知道哪个胆大包天的出来给果子狸“平反”了一下,有些人就欢天喜地地认为果子狸将不再带来烈性传染病威胁。然而,市面上的果子狸来源和运输途径跟之前一模一样。而且 大量的野味市场仍然欣欣向荣,绝大部分根本就不合法。有些披上合法养殖或经营外衣的,丝毫没有检验检疫……

然后是这一次的新疫情爆发,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高福透露, 新型冠状病毒,依旧是来自市场销售的野生动物。

我只能说,那些卖野味的吃野味的,你们真的真的心很大……

现已关闭的武汉华南海鲜市场,这一次疫情的起爆点 | sina.cn

有人说,卖的人说是养殖的啊。问题在于, 假如售价和猪牛羊肉差不多甚至还更便宜一点,那基本就不可能是合法合规的。

从成本来说,捕鸟网、陷阱成本才多少?饲养成本要多少?如果真是合法合规养殖,成本会是野捕的几十到上千倍。在有大量盗猎现象的前提下,怎么能保证买到的来源是合法的呢?实际上比如红腹锦鸡, 即使有了一些人工养殖,但是从未因此遏止过盗猎。

还有人说,国外也有狩猎。也有吃野味。没错,几乎所有发达国家都没有完全禁绝狩猎,甚至有些还是政府支持的狩猎。但是欧美国家的相关监管做得比较到位。绝大部分的猎人都能遵纪守法,严格按照狩猎指标来执行。当然,欧美也有盗猎,也有人因此感染过烈性传染病。但由于狩猎动物大部分不能买卖,只能自销,加上欧美允许狩猎的地方普遍地广人稀,所以大规模传染病很少爆发出来。但是 因为吃野味感染狂犬病或者别的病挂掉的零星案例,一直都是有的。

吃野味的确不是我国独有。但是我国的现状是,无监管无节制地吃野味,为野味加上滋补、富有、特权等附加意义,甚至变成一种炫耀文化…… 这种心态不除,野生动物贸易不绝,烈性人畜共患传染病造成的悲剧就永远有生根发芽的土壤。

活禽、野禽、异宠,

还有某些“养殖场”

这几年还发生过好几波禽流感来袭,H5N1、H7N9……我们又开始在微博上反复说, 不要去接触野鸟。

然而 时至今日,线上线下的野鸟交易少么?一点不少。几乎每天,我都可以从微博收到几条跟非法野生动物贸易相关的投稿,当然也有直接盗猎等等掺在其中。被害的主角,大部分是鸟类。

我们呼吁 关闭活禽市场和野味市场,以野禽为主的异宠买卖也应该关闭。因为没有买卖就能够尽可能的防止接触,避免接触也就没有伤害——既不伤害野生动物,也不会伤害人类。

还需要注意的是, 如果家里养了家禽的话,绝对不能把抓来的野鸟跟家禽关在一块儿。家禽累代选育且生存环境基本跟外界隔离,因此对野外病原微生物的免疫力极差。野鸟身上携带的病毒如果有机会感染家禽,再在数目不少的家禽群体中发生变异,一旦变成可以人传人的高传染性、高致死率的禽流感,后果可能不堪设想。

还有各种饲养野生动物的乱象。那些纯非法饲养先不说了,这些年还出现了很多貌似合法的“养殖场”。有些还拿到了驯养繁殖许可证。可 繁育野生动物是个技术活,内行一看饲养条件,就知道那养殖场绝对是做不到繁育的。然后问题就来了,里面的动物是哪来的?

比如说,目前国内鸡形目人工繁育比较成熟的除了蓝孔雀、红腹锦鸡,也就白鹇还凑合。那些所谓的特种珍禽养殖场,里面挂的蓝马鸡、白冠长尾雉就很令人生疑了。强调一点, 从野外偷蛋偷幼鸟回来养大的,不叫养殖。而且像这种国二鸟类,真人工繁育了,也是子3~5代以后才能利用。

再以曾被新闻媒体报道过的一个江西萍乡黑鸢养殖场为例。

“黑鸢养殖场”报道截图 | 江西五套三农聚焦

假定要修建一个合法合规的、能实现黑鸢自然交配的养殖场,就像养鸡场那样能有稳定产出。需要什么条件呢?

哪怕黑鸢看起来再温柔,它仍然是猛禽,要让它们在人工饲养环境下实现自然繁殖需要的条件太苛刻了。 目前国内只有动物福利水平非常高的上海动物园,实现了黑鸢在笼舍内的自然繁殖。一个黑鸢繁殖对,需要非常大的空间,往往巢址还需要有一点点高度。这样一个繁殖对,起码就需要底面300~400平方米的面积,还有7~10米墙高的笼舍。 它们不能应激,在繁殖期不能有干扰,但凡感觉不安全,它们就不会交配,所以繁殖笼之间还得有间隔。而且它们还得早就习惯饲养场工作人员,不然每天的喂食操作就足以让它们惶惶不可终日了。

如果一个繁殖场同时养着100只黑鸢,就需要至少6~7万平方米的场地,还不算检查室、食品间等附属设施。以黑鸢的繁殖力来说,就算在较为温暖的江西,每年也只产一次卵,在野外每窝2~3枚左右,考虑到人工环境干扰大,每窝能有1~2枚就不错了。而且不是每个繁殖对都能成功交配,也不是每一颗卵都能成功被孵出来,孵出来的雏鸟也不都能平安长大……算上各种原因折损的,每个繁殖季能收获15~20只新生黑鸢并且顺利长大,都算高产。运气差一点的,全军覆没也不是不可能。

有人可能会说,100只黑鸢做种源要求有点高,一般一个地级市可能都很难凑到这么多黑鸢。行,咱们往下降降, 30只,不能再少了,再少很容易出现基因衰退,到时候又得没完没了从野外补充种源。30只,需要的地方就小很多,初始5000~10000平方米吧。但是养得少,产出也少。一年大概能产出4、5只,顶天了。假设新出生的黑鸢两年后性成熟可以参与繁殖,那么一个养殖场要攒多少年才能攒够1000只呢?大家自己算算。

别忘了跟着时间推移,虽然新生黑鸢开始繁殖,最开始的种源却开始年迈,12~15岁以后黑鸢一般就没有繁殖力了。而且猛禽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要子三代以后才能够直接进行交易。这样算来, 乐观估计,起码60年,这个养殖场才能攒够1000只符合售卖条件的黑鸢呢。哪个投资人愿意投这种买卖?更关键的是,网传的黑鸢“繁育中心”把几十上百只黑鸢关在一个只有水泥地面的棚子里, 那种状态,不会有黑鸢愿意自主繁育的。那几十上百只黑鸢从哪来的?还用再问么?

同理,一些号称黑水鸡养殖场的,没有草地没有水;一些号称鹭类养殖场的,别说大树了,连个木墩子都没有。 这种环境养都未必能把鸟养活,还想繁殖?你该不会是在逗我?

取缔非法野生动物交易,

不能再拖延了

1月21日,国家三部门联合下发了加强监管的通知。

通知截图 | 林业局微博

然而野生动物贸易乱象到了今日,必须得说,有关部门有责任。

这次武汉的疫情,起始地是海鲜市场。然而那个海鲜市场里长期卖各种野味。早就有人举报。 当地林业部门重视了么?检验检疫部门重视了么?派出所重视了么?

疑似武汉海鲜市场贩卖的野生动物 | 微博截图

野味贸易和一部分毫无底线的异宠贸易,不但危害生态平衡,也危害公共卫生安全。这也是我们一直顶着各种人身攻击甚至死亡威胁,坚持要举报他们的原因。

2001年发布的《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里规定,非法狩猎陆生野生动物20只以上的应予立案;非法狩猎陆生野生动物50只以上的,为重大案件;非法狩猎陆生野生动物100只以上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为特别重大案件——这还只是对三有动物“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百科的陆生野生动物”的立案标准。如果是保护级别更高的野生动物就更严格,比如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或二级保护动物,非法狩猎一只就应该立案追究刑责。对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非法狩猎2只就是重大案件,非法狩猎4只就是特大案件,刑期十年以上。

但执法一直都是问题。在民不举官不究的大环境下,能够一起举报他们,让他们没有容身之地的人太少了……这么多年我们一次又一次地举报不法行为,有几次得到积极回应了呢?很多执法人员都不当一回事,能拖就拖,能敷衍就敷衍。靠几个民间志愿者,再积极能有什么用?

还有些地方林业局只管给“养殖场”批证,从种源到驯养繁殖过程到售卖都不监管。

试问地方林草局的批证者,有几人能答出如下问题——

辖区内都有哪些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多少国一多少国二?辖区内有多少特种养殖场?报批的是什么动物,实际饲养的是什么动物?该动物的养殖标准是什么?符合什么条件可以批证?种源怎么获得,获得多少?初期检验检疫怎么做的?每年繁育量、死亡率都是多少?有无基因衰退?动物去向,死亡动物怎么处置的?

有人感慨 野保法出台近40年,野生动物名录却30年不更新,我国濒危物种得不到及时准确的保护,简直不可理喻。我再加一个感慨: 40年了,相关从业人员都没有职业技术考核,更不可理喻。

如此执法,焉能科学?如何奏效?

保护生物学家吕植老师呼吁,国家林草局和各地野生动物主管部门、执法部门以及市场监管部门需要负起责任,主动作为,及时行动——

  1. 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以及餐馆的非法经营;
  2. 建议把野生动物贸易上升为公共安全来看待和管理;
  3. 审慎研究,严控,定期监督审核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及生产经营许可等相关事宜,特别是名为驯养繁殖,实为野外盗猎盗捕进行贸易的,对此制定强力的管控办法,全面清理不规范、不合法生产经营活动;
  4. 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公众宣传力度,密集组织系列高质量文宣,深入浅出地讲明自然保护与公共安全以及每个人之间的关系,让吃野生动物的陋习(如今已经多为奢侈消费而非生活必需)逐渐淡出,使野生动保护深入人心,变成社会主流行动!

这些呼吁,也是我的期待。

我还想呼吁,请各种电子商务平台、自媒体平台、直播平台开始自查, 让那些捕猎野生动物、食用野味、制售捕猎工具的违法信息彻底下架。也请大家在看到吃野味、养异宠、“捕鸟教程”之类的图文视频、商品链接时,随手举报给平台或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让我国的野生动物平平安安,也让我国的老百姓平平安安吧。

参考文献

作者:鸟窝里的猫妖

编辑:游识猷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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