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台军误射"雄三"导弹炸死渔民 三军官被判刑须入狱
作者 | 杨佳
▲“雄三”导弹误射渔船(来历:台湾“中时电子报”)
2016年,台军曾发作一同“误射导弹”事情,击中一艘渔船,导致1死3伤。岛内法院26日将三名涉事军官判囚,承认须入狱。
据《联合报》报导,2016年,台军“131”舰队金江舰误射“雄三”导弹,击中在澎湖海域作业的渔船“翔利升号”,形成船长黄文忠逝世,其他3人受伤。高雄高分院二审依“事务过错致死罪”判金江舰中尉武器长许博为1年零2个月徒刑、射控士官长陈铭修1年零9个月徒刑、导弹中士高嘉骏1年零6个月徒刑。
不过,因“事务过错致死罪”部分有修法,“最高法院”26日撤销原判决,改依“过错致死罪”判许博为1年徒刑、陈铭修1年零7个月徒刑、高嘉骏1年零4个月徒刑,三人皆需入狱。
报导称 ,金江舰于2016年7月1日施行甲类操演测考,在启航操演之前停在高雄左营军港码头,进行配备测验;陈铭修为检测导弹预备,向许博为收取前方安全接头,但许博为明知舰上只要两具测验练习器(TTS),最多仅须两个安全接头,仍给了4个,陈铭修全装上,使得有2枚“雄三”导弹处在无测验练习器的情况。
装完后陈铭修未将体系从“作战形式”改为“练习形式”,便脱离喝水,独留在战情室的高嘉骏想演练一次,接连按下答应发射、飞弹发射、承认键,“雄三”导弹因而发射,在澎湖海域主动搜索范围内的“翔利升号”渔船,射穿船长室,导致船长逝世、船长小儿子及2名渔工受伤。
高雄高分院二审以为,3人犯行导致死者家属痛失至亲、导弹损毁,还因而引发两岸严重形式,危及“国安”,且3人未善尽留意责任,情绪过分轻忽,为了尽最大或许防止日后类此事端发作,以为3人不宜宣告缓刑。
▲“雄三”导弹示意图(联合报)
事实上,台当局每次导弹试射总是情况频出。2017年,继两枚“霍克”地空导弹药柱焚烧掉落,空军IDF战机发射“天剑二号”空空导弹焚烧失利直接坠海后,台军又传出在试射“雄风三型”超音速反舰导弹时有一枚坠海的丑闻。而自从“雄三”导弹误射渔船事情后,岛内便呈现了逢“雄三”必“唱衰”的现象。
更经典的是在陈水扁任内,他检阅军方演习时,有一次导弹射出后脱靶,又绕回来打到间隔陈水扁所在位置不远处的沙滩,让陈其时惊出一身盗汗。
来历 | 海外网
修改 | 胡 敏
重视人民日报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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