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勃朗·哈尔曼松·凡·莱是欧洲17世纪最巨大的画家之一,也是荷兰前史上最巨大的画家。也被称为巴洛克之王。
伦勃朗自画像1658 年,油彩画布,133.6 x 103.8 公分美国纽约弗立克保藏馆
伦勃朗早年从师P.拉斯特曼,1625年在家园开设画室。画作体裁广泛,拿手肖像画、风景画、风俗画、宗教画、前史画等范畴。
他终身留下600多幅油画,300多幅蚀版画和2000多幅素描,简直画了100多幅自画像,并且简直他一切的家人都在他的画中呈现过。
《戴金盔的男人》布面油画 纵67.5×横50.7厘米 柏林国立博物收藏
伦勃朗在绘画史——不独是荷兰的而是全欧的绘画史上所占的位置,是与意大利文艺复兴诸大师平起平坐的。他所代表的是北欧的民族性与民族天才。形成伦勃朗的巨大的面貌的,是体现他的特别心魂的一种特别技能。明暗法,这名词,一经用来谈到这位画家时,便具有一种特别的含义。换言之,伦勃朗的明暗和文艺复兴期意大利作家的明暗是有着天壤之别的含义的。法国十九世纪画家兼批评家弗罗芒坦(Fromentin)称他为“夜光虫”。又有人说他以漆黑来绘成光亮。
巴达维亚人克劳丢斯 西非利斯的密议 1662
伦勃朗光线是一种遍及而善用的光线,用准确的三角立体光,勾勒出人物的轮廓线,让其余部分躲藏于光暗之中。给人以安稳严肃的感觉。
伦勃朗的油画一向选用“光暗”处理方法,即选用黑褐色或浅橄榄棕色为布景,将光线归纳为一束束电筒光似的集中线,着重在画的首要部分。这种视觉效果,就好像画中人物是站在黑色舞台上,一束强光打在他的脸上。法国19世纪画家兼批评家弗罗芒坦称伦勃朗为‘夜光虫’,还有人说他用漆黑绘就光亮。
伦勃朗对光的运用令人形象深入,他独特地运用明暗,他灵敏地处理杂乱画面中的明暗光线,用光线强化画中的首要部分,也让暗部去弱化和融化非必须要素。他这种戏法般的明暗处理构成了他的画风中激烈的戏剧性颜色,也形成了伦勃朗绘画的重要特征。
1634年,伦勃朗遇到了爱情——萨斯基娅,身世名门,家境富裕,叔父更是其时有实力的画商。28岁的伦勃朗已功成名就,并置身于阿姆斯特丹的名人之间,他决议购买一幢与幸福日子相等的奢华住所,与萨齐娅在那里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但好景不常,暗影逐步向两人笼来。
1642年,他创造了那时遭人架空而现在誉满天下的《夜巡》,祸不单行,画家独爱的妻子也在这一年逝世,从此伦勃朗的日子一泻千里。
1658年,画家的豪宅被拍卖用来抵债,而其中最重要的原因仍是画家本身:因为之前是投合群众口味所以其著作非常受欢迎,可是现在,当他得到些成功之后,便更想去寻求自己的东西——自己认可的而不是观众需求的。
所以,画家越来越依照自己的主意来创造,就和群众间隔越来越远了。这时期的著作显着能感遭到画家越来越重视探究怎么体现一个人的心思状况,在这幅著作中,人物是安稳的等腰三角形构图,布景是比较一致的深色,这样更能烘托画家的坚持和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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