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建省进一步标准城乡社区晚年协会建造
原标题:城乡社区晚年协会建造进一步标准
为促进城乡社区晚年协会健康有序开展,日前,省民政厅、省卫健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标准城乡社区晚年协会建造的告诉》。《告诉》清晰晚年协会挂号存案作业,标准城乡社区晚年协会称号,完善机制强化城乡社区晚年协会办理等。
《告诉》要求,契合挂号条件的城乡社区晚年协会,依照《社会团体挂号办理条例》规则,到县级民政部门依法请求挂号;未到达挂号条件的城乡社区晚年协会,填写《福建省城乡社区晚年协会存案表》,由村(社区)“两委”初审、大街办事处(城镇政府)审阅并存案。往后,凡未经挂号或存案的城乡社区晚年协会,不得以晚年协会名义开展活动。协会称号应一致标准为“XX县(市、区)+城镇(大街)+村(社区)+晚年协会”。
各地要把城乡社区晚年协会建造归入城乡社区管理重要内容,结合实际探究城乡社区晚年协会换届与村(社区)“两委”换届同步进行,把晚年协会建造归入村规民约重要内容,推进建立健全晚年协会学习、活动等各项准则。经过整合村(社区)资源,依托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乡村美好院、晚年校园、晚年活动中心等设备,执行晚年协会工作和活动场所,采纳有关部门赞助、村(社区)集体经济扶持、社会捐献等方法,为晚年协会供给经费支撑。(记者 潘园园)
(责编:吴舟、张子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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