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西咸新区一楼盘称集够888个赞可领电视 市民领奖却被奉告"没了"
“集够888个赞,即能够收取小米电视一台”,西咸新区“世城滨江”楼盘日前做营销活动,宣称转发活动内容到微信朋友圈,集够必定数量的点赞即可收取相应礼品。可当市民何先生集够了888个赞前去领奖时,却被售楼部奉告电视已被人收取,只能给他一瓶红酒。
前面17个人都没领电视
到他却被奉告领走了
前不久,何先生看到朋友圈有人转发一家名叫世城滨江的楼盘大众号发布的营销广告,上面写着12月1日至12月12日期间,转发活动内容到朋友圈,即可依据点赞数量取得相应礼品,其间888个赞奖品为小米智能电视,18个赞可取得金龙鱼食用油一份等。
“我是做微商的,朋友圈老友比较多,就转发了活动内容开端集赞。”12月15日,何先生告知华商报记者,随后他发起微信老友帮忙点赞,并按规则时刻收集够了888个赞。依据活动规则,集赞兑换时刻从12月14日下午3时开端。当天,何先生和父亲早早来到世城滨江营销中心等候领奖。“其时我前面有17个人排队,我清楚地记住没人收取小米电视,大多领的是红酒。”
随后,何先生向工作人员出示手机集赞的相片,但工作人员却说,电视机现已被人收取,只能给他一瓶红酒。
转发广告内并无奖品数量约束
楼盘出售:以售楼部解说为准
奖品从电视变成了红酒,何先生无法承受,要求检查领奖人是谁,但工作人员仅仅将一张有一千多个点赞的手机截图给他看了一下。何先生随后与工作人员发作争持,被推出了营销中心。
15日,华商报记者联络到这家楼盘售楼中心,一名工作人员称,电视只要一台,现已被人领走。但记者注意到,何先生转发的该楼盘微信大众号12月1日发布的相关活动内容中,并未说到任何产品有数量约束的规则。而在翻看该公司微信大众号上其他文章时,却发现,从12月2日开端,该楼盘发布的广告显着当地标示了“电视机仅一台”。
“12月1日是他们活动开端的时刻,我们转的根本都是这一条。”何先生表明,兑奖当天自己去了售楼部,他们粘贴出来的海报和自己转发的那张如出一辙。
记者再次联络该售楼部工作人员,对方称,“一切软文都相同,假如不相同以售楼部解说为准。”
律师称已构成合同联系
活动方不实行即视为违约
就此事,陕西连邦律师事务所陈辉律师表明,从何先生转发的这则集赞活动内容看,确实没有规则奖品数量或“先到先得”的约好。楼盘经过微信大众号等网络渠道发布“集赞换礼品”活动,能够看做是一种向不特定人群发布的广告。也就是说,依据合同法,积赞换礼品应当视为活动方宣布的一个要约,何先生已依据售楼部写在广告上的要求到达集赞条件归于许诺行为,两边构成了合同联系。因而活动方就要实现许诺,不然就构成合同违约。至于之后的广告中加上了“电视机仅一台”这条约好,对之前现已构成合同联系的活动参与者,不发生效能。 华商报记者 王斌
来历:华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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