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日起《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法令》实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12-13 11:05:48  阅读:3684+ 来源:自媒体 作者:山西经济日报

原标题:2020年1月1日起 《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法令》实施

山西经济日报记者 张剑雯

记者今日从省生态环境厅得悉,《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法令》将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该法令的出台,标志着我省土壤污染防治准则系统根本树立。

该《法令》明确规定,制止在居民区和校园、医院、疗养院、养老院、幼儿园等单位周边新建、改建、扩建或许形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据生态维护红线和土壤环境承载才能,合理确认区域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农业乡村、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拟定使用工业固体废物填充复垦造地和生态修正的技术规范。制止将重金属或其他有毒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支的工业固体废物、日子废物或许污染土壤等用于土地复垦和生态修正。

按照该《法令》,从事涉重金属职业的单位超越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操控目标排放重金属污染物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约束出产、停产整治,并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同意权的人民政府同意,责令歇业、封闭。

修改:刘慧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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