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罚款500元!象山开出本年首张废物燃烧罚单
罚款500元!
这俩人干了啥事儿?
象山开出本年首张废物燃烧罚单
来看看吧~~~
近来,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环境执法人员在东陈乡城南工业区二手交易市场周边巡查时发现,北侧路途邻近有露天燃烧废塑料现象。
经实地勘查核实后,执法人员对燃烧塑料当事人处以500元罚款,这也是我县本年开出的首张废物燃烧罚单。
图片来自网络
据执法人员回想,其时的废塑料燃烧地就在路途周边废物倾倒点,燃烧所发生的臭味反常冲鼻。
现场,还发现了一辆装着几袋铁屑与废塑料稠浊的电动三轮车,合约5公斤重,其间两袋有燃烧过的痕迹。
为削减环境污染,执法人员第一时间熄灭火源,对现场进行全面整理,并对燃烧废塑料当事人王某、林某进行了笔录和教育。
经查询判别,当事人王某、林某的露天燃烧废塑料行为违反了《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法令》第五十一条第二款“本市制止露天燃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废物等发生有毒有害或许激烈异味气体的物质”规则。
执法人员根据《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法令》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则,责令其当即改正露天燃烧废塑料行为并处500元罚款。
对此,王某、林某后悔不已,表明往后绝不再犯。
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提示
露天燃烧塑料、皮革、废物等易发生有毒有害或许激烈异味气体物质的环境违法行为,根据规则可以对个人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期望市民在日常日子中建立环保认识,坚决根绝燃烧废品废物、秸秆等行为,自觉实行环境保护职责,一起看护“绿水青山”。
来历 | 象山司法
职责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