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中大近百升浓酸丢失港媒大学校长不尽责是罪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11-22 17:09:23  阅读:3519+ 来源:自媒体 作者:海外网

原标题:港中大近百升浓酸丢失 港媒:大学校长不尽责是罪

图为卢永雄(材料图)

海外网11月22日电 坏人冲击大学学校,阻断香港重要交通要道,风云没有彻底停息,形成恶劣影响。香港星岛新闻集团前行政总裁、《巴士的报》社长卢永雄宣布题为“公职人员不尽责是罪”的谈论文章,提示“大学校长归于公职人员,而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是一条普通法罪过”。

据《巴士的报》11月21日谈论文章音讯,香港多所大学遭到严峻损坏,尤以香港中文大学(中大)及香港理工大学(理大)为甚,恐怕大学学校的修理费用以数亿元计(港币),要由纳税人埋单。

更严峻的问题是,香港中文大学丢失了很多的高危化学品,这中心还包含80升的浓硝酸和17.5升的浓硫酸,单是这批浓硝酸,已可制作上万枚“镪水弹”。别的由于理大仍被坏人占有,警方未能入内侦办有没有化学品被盗。“试想一下,这些危险品若最终被用来施袭,损害人命危险极大。所以剖析时势,不能温情众多。”

卢永雄认为,在这场风云中,大学校长扮演了要害的人物,部份校长碍于学生的压力,采取了一个溺爱学生的情绪,一向回绝让警方进入学校法律。大学校长这种行为既令到大学邻近的公路被阻塞、学校遭到严峻损坏,更让危险品外流。

谈论文章从两个方面展开讨论,榜首、对学生的职责。大学应该维护学生,但不等如要溺爱学生。明知道学生进行暴力犯法的行为,不敢劝止,乃至怂恿,成果害了社会,最终也害了学生。

第二、对社会的职责。大学校长办理整所大学,不光要对本地学生有职责,亦对外来学生及教职员的人生安全,以致保证社会不受影响,负有职责。大学校长不让差人进入学校邻近的天桥,但本身又无能力操控学校纪律的情况下,令到危险品被窃,令整个社会暴露在严峻的危险之内,可说是严峻失责。

图为11月12日港中大乱象(来历:港媒)

“肯定不能认为这仅仅品德问题,大学校长最终或许要负上刑事和民事的职责。在刑事方面,他们有或许冒犯‘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按《避免贿赂法令》,大学校长归于公职人员,而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是一条普通法罪过。”作者着重。

谈及大学校长不尽责的结果,谈论文章剖析,大学校长有职责教训学生及办理学校,校长有职责管束学生,因学生在校的暴力行为导致别人伤亡,校长已有职责。校长任由学校被学生和外来人暴力占有,但却回绝差人入内法律,最终导致学校损坏、公路被堵和有很多危险品被偷盗,现已涉嫌犯上行为失当的刑事罪过。如果将来有人由于大学被盗的危险品受伤或逝世的话,能够向相关的大学及其校长以忽略为由作民事索偿。

作者在文章最终表明:“今次多所大学,特别是中大和理大,搞出这样大的风云,除了由于暴力示威之外,校方办理不善,义不容辞。终究纳税人是否应该为这些丢失埋单,仍是应由大学自己找数,又是另一个需求考虑的问题。”

近期香港坏人体现极为猖獗,香港理工大学、中文大学等学校更是成为重灾区。香港中文大学提出申请巨额资金来修理被坏人破坏的学校。这一新闻让香港纳税人错愕,他们经过媒体对之前怂恿暴力的中大校长段崇智提问:你来给我说说,中大修理终究该谁埋单?

此前,段崇智仅凭“中大学生”的一面之词,就不分对错是非斥责香港警方涉“使用不当暴力对待学生”。香港多个差人协会其时就致信段崇智表明,段崇智作为大学校长,理应引导违法学生,为差错承当法律职责,而不是以大学之名及公信力庇护他们,段崇智这种做法是自毁大学公信力。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直斥段崇智做法是为了他个人的摆脱,并称其此举是“缩骨(窝囊)”、“甩身(抽身)”(注:“不负职责”之意)。(海外网 朱惠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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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朱惠悦、徐亦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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