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判了!莫日根等38人"涉黑"案在呼和浩特市中院一审宣判,主犯获刑无期…
最高无期!莫日根等38人黑社会性质安排案一审宣判
新华网呼和浩特11月8日电(石毅)11月8日,莫日根等38人安排、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安排等罪一案在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揭露宣判。莫日根被判处无期徒刑,掠夺政治权力终身,并处没收个人悉数产业。
▲图为法庭宣判现场。(新华网发)乐炎 摄
莫日根领导的黑社会性质安排,自2008年起,通过施行高利放贷,选用滋扰、要挟、暴力等方法索债,屡次在呼和浩特市及周边旗县施行违法犯罪活动,以呼和浩特市冬泳协会、内蒙古晟皓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内蒙古庆祯运送有限责任公司为依托,干预房地产职业、土方运送职业,使用强势位置替别人索要债款、攫取不合法利益。被告人莫日根无视国法,安排、领导黑社会性质安排,屡次使用暴力、要挟、滋扰、强拿硬要、软暴力或其他手法有安排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20余起,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大众,严重破坏了呼和浩特市经济、社会生活次序,形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该案因案情杂乱、涉案人数很多、犯罪事实及触及罪名多,通过近4个月的检查,于8月9日由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向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因为言辞依据多、争议焦点杰出、社会重视度高,为强化指控,获得更好的庭审作用,公诉人团队斗胆立异,初次在涉黑案子中选用多媒体示证,共制造PPT演示文稿1000余页。依照“想先、想全、想如果的准则”,专案组屡次进行庭前演练,团体评论举证作用和存在的问题,料想庭上或许会呈现的质证定见和辩解,概括总结辩论定见,不断完善出庭预案。庭审中,针对部分被告人拒不认罪、当庭翻供、避实就虚的状况,公诉人团队有清晰的意图性地要点出示相关依据并予以批驳,既有理、有力、有效地回应了争议焦点,又教育了旁听大众,获得了杰出的政治作用、法令作用和社会作用。
审判机关充沛采用了检察机关的指控定见,以安排领导黑社会性质安排罪、劫持罪、诈骗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等9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莫日根无期徒刑,掠夺政治权力终身,并处没收个人悉数产业;以参与黑社会性质安排罪、诈骗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等罪名,判处董峰等24人有期徒刑25年至3年不等的刑期及相应产业刑;以寻衅滋事罪、不合法拘禁罪等罪名,判处其他13人有期徒刑15年至1年不等的刑期及相应产业刑。
来历:新华网呼和浩特(石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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