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性圆寂,本无生灭,因有生念,遂有生缘,故天得命之以生,是故谓之命。天命既立,真空不有,前日生念,转而为认识,认识之用散,而为六根。六根各有别离,中有所总持者,是故谓之心。心者念虑之地点也,神识之所舍也,真妄之所同处者也,当凡夫圣贤时机之地也。
全部众生,自无始来,不能离生灭者,皆为此心所累故,诸佛惟教人了此心,此心了即见自性,见自性则是菩提也。此在性时,皆自空寂而湛然。
若无缘有生念然后有者也,有生则有形,形者地水火风之聚沫也,以血气为体,有生者之所托也,血气足则精足,精足则生神,神足生妙用。然则妙用者,即在吾圆寂时之真我也,因形之遇物故,见之于作为罢了。
但凡夫迷而逐物,圣贤明而应物,逐物者自彼,应物者自我,自彼者,着于所见,故受轮回,自我者,当体常空,万劫如一。合而观之,皆心之妙用也。
是故当其未生之时,所谓性者,满意具足,空然无物,湛乎天然,其广阔,与虚空等,来往改变,全部安闲,天虽欲命我以生,其可得乎?天犹不能命我以生,况于四大乎?况于五行乎?既有生念,又有生缘,故天得以生命我,四大得以气形我,五行得以数约我,此有生者之所以有灭也。
然乎生灭则一,在凡夫圣贤之所以生灭则殊。凡夫之人,生缘念有,识随业变,习气熏染,因生愈甚。故既生之后,心着诸妄,妄认四大认为我身,妄认六亲认为我有,妄认声色认为高兴,妄认尘劳认为富有,心目知见,无所不妄。
诸妄既起,烦恼万差,妄念夺真,真性遂隐,人我为主,真识为客,三业前引,百业后随,漂泊存亡,无有边际。生尽则灭,灭尽复生,生灭相寻,至堕诸趣,转转不知,愈恣无明,造诸业罟,遂至尘沙劫尽不复人身。
圣贤则不然,圣贤生不因念,应迹而生,欲生则生,不待彼命。故既生之后,圆寂之性,仍旧湛然无体,相无罣碍,其照万法如光天化日,无毫发隐滞故,能树立全部善法遍于沙界,不见其少,摄受全部众生归于寂灭,不认为多,驱之不能来,逐之不能去。虽托四大为形,五行为养,皆我所假,未尝妄认我,缘苟尽我迹当灭,委而去之,如往来不断耳,于我何与哉。
是故凡夫,有生则有灭,灭者不能不生,贤圣有生亦有灭,灭者归于真空。是故凡夫生灭,如身中影,收支相随,无有尽时。圣贤生灭,如空中雷自发自止,不累于物。
世人不知生灭之如此,而以生灭为烦恼大患,盖不自觉也。觉则见生灭,如身上尘,当一振作耳,何能累我性哉。
昔我如来,以大慈悲心,悯全部众生,迷错倒置,漂泊存亡之如此。又见全部众生,本有高兴安闲性,皆可修证成佛。欲全部众生,尽为圣贤生灭,不为凡夫生灭。犹虑全部众生,无始以来,漂泊日久,其种性已差,未能以一法速悟故,为说八万四千法门,门门可入,皆可到真如之地。每说一法门,难道丁宁实语,欲使全部众生,各随所见法门,入自心肠,到自心肠,见自佛性,证本身佛,即同如来。
是故如来,于诸经说有者,欲使全部众生,覩相生善,说无者,欲使全部众生,离相见性,所说色空,亦复如是。
但是众生执着,见有非真有,见无非真无,其见色见空,皆如是执着。复起断常二见,转为存亡根蒂,不示以无二法门,又将迷错倒置,漂泊存亡,甚于前日。故如来又为说大般若法,破断常二见,使全部众生,知真有真无真色真空,原本无二,亦不远人,湛然幽静,只在自己性中,但以自己性才智,照破诸妄,则晓然自见。
是故《大般若经》六百卷,皆如来为菩萨果人,说佛性。但是其间,犹有为顿渐者说。惟《金刚经》,为发大乘者说,为发最上乘者说。是故其经,先说四生四相,次云“凡全部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盖显全部法,至无所住,是为真理。
故如来于此经,凡说涉有即破之,以非直取实相,以示众生。盖恐众生不解佛所说,其心反有所住故也,如“所谓佛法即非佛法”之类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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